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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畜禽屠宰企业要求批准为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请示》的批复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畜禽屠宰企业要求批准为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请示》的批复
(沧政字〔2010〕62号)
沧州市商务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河北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畜禽屠宰企业要求批准为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请示》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河北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等五家畜禽屠宰企业为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名单见附件)。要按照定点屠宰管理的标准,严格把关,实行动态管理。
此复
附件: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名单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名单
(一)
鸡定点屠宰厂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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