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级政府要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兴办科技型、外向型、农产品加工型等创业项目,将其纳入本地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快创业园区建设,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要落实省市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用于创业基地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促进返乡创业。
(四)劳务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培训力度,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贴近市场、突出品牌”的原则,大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订单定向培训、在岗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五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35万人,其中2010年培训6万人。培训补贴发放须为定点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其他三种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课时4元,补贴数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进一步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落实“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扶贫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贫困人员的扶贫培训;住建部门重点抓好建筑施工行业农民工的培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抓好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及农村中学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发挥各有关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整合师资、设备、场地等培训资源,探索培训资源有效利用与共享的机制。
培训内容要贴近市场、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培训形式以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流动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不断扩大培训面;把技能培训与送温暖、送岗位结合起来;实行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一条龙”服务,促进培训与输出就业的结合;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注重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和帮助培训基地与院校、乡镇、企业的协作与联合,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五)劳务服务体系强化行动。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1.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及网站的功能,畅通劳务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渠道。各驻外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劳务信息的采集和反馈。
2.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劳务信息网络。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劳务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完善职业供求、劳动力价格等信息发布平台。全市所有县区劳务工作机构和乡镇劳务工作站应配齐电脑,并对劳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实现全市劳务信息联网化和办公电子化。抓好国家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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