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09〕18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德市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冀人社[2009]98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目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目的:确保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高兴回家过年,建立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矿山、道桥施工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和其它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运行情况;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展情况;工资保障金制度运行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等。
二、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2009年11月15日至30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