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淅川县库区移民新农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农保[2010]2号)
各相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丹江口库区移民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库区移民16.2万人,全部集中在淅川县。移民的搬迁安置,涉及河南省郑州、平顶山、新乡、许昌、漯河、南阳6个省辖市25个县(市、区)。为做好库区移民的安置和养老保障工作,实现库区移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接续,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库区移民新农保有关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搬迁移民的养老保障工作。这项工作事关库区移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事关社会和谐大局稳定。淅川县要澄清移民的新农保参保底数,安置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积极配合淅川县做好移民的新农保关系转移接续,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经办规程》(豫人社〔2009〕491号)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新农保相关政策。
二、属于新农保试点的安置地,要做好库区移民新农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由淅川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情况证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新参保地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转来的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及时办理接续手续,库区移民自转入之日起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缴费和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新参保地的新农保实施办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中央给予的55元基础养老金不变。
(二)16周岁-59周岁参保人员按新参保地新农保实施办法确定的缴费标准缴费,享受新参保地省辖市和县(市、区)的缴费补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的20元缴费补贴不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淅川县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
(三)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未按年缴费的,应在淅川县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也可以由淅川开具未缴费证明后在新参保地补缴。
(四)中央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及省市财政给予的缴费补贴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确认的实际享受待遇人数和参保人数据实结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