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满足经济区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关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着眼未来,顺应区内人口加快集聚的形势,合理、有序规划区内金融网点布局,不断优化金融软硬环境,构造“政策洼地”,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电子服务渠道,优化业务流程,着力加强和改进对区内客户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把西安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从实际出发,不断转换经营机制,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促进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等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研发中心及后台服务中心。
要以上市公司发展为重点,加大对上市公司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推动上市公司产业调整,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信贷资金开展并购重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对条件较好的拟上市公司信贷需求给予大力支持,使省内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加速我省优势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新增贷款要向经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倾斜。进出口银行西安分行应进一步扩大对经济区内外贸企业出口的贷款范围,通过开展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为外贸型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主动研究探索扩大信贷服务范围,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贷款,用于经济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增强涉农金融服务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完成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十二)重点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着力增强服务功能。长安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抓住经济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做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存量,提升信贷质量,不断扩大地方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份额,鼓励和支持增设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地方经济的实力;鼓励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支持在陕现有法人机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向保险集团公司发展;积极推动西部证券、开源证券、西部信托、陕国投、西国投等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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