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第一、二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审验结果的通报
(南价检〔2010〕12号)
各县(区)物价局、价格诚信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桂价查〔2010〕84号)要求和《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南宁市物价局价格诚信办公室对49个第一、二届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进行了审验。经南宁市价格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决定继续保留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43个单位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原宾阳远鹏商贸有限公司利客超市宾阳店因已于2009年1月份关闭,注销其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收回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牌匾;广西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宁佳和店、南宁民乐店、南宁建政店、南宁桃源店、南宁直物店等5个门店,因涉嫌存在销售多个品种的药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过规定最高零售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正在查处之中,故暂停其5个门店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自治区物价局。
希望获得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坚持诚信为本,坚持诚信经营,坚持守法经营;要不断地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不断地提高自身价格管理水平,不断地保持企业价格诚信的良好形象;还要充分发挥价格诚信的带头示范作用,努力地打造价格诚信品牌,为我市诚信兴商、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继续保留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的名单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继续保留“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2、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二分公司
4、广西南宁梦之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5、广西南宁梦之岛百货有限公司
6、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7、南宁市新城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8、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
9、宾阳县糖业烟酒公司万冠超市
10、上林县红燕超市
11、广西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大药房总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