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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价检〔2010〕11号)


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我市《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区)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附: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
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了配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价格诚信体系,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宣传部、发改委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商整规发〔2010〕1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暨中秋、国庆节市场价格检查的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9月份为“价格诚信宣传月”。我局拟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开展一次“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日,时间拟定于2010年9月下旬(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检查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至10月8日。

  二、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重点

  1、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第三届“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活动,总结“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成果,表彰我市一批“价格诚信单位”。

  2、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二是通过广场、街头活动的形式,向群众发放和讲解价格政策法规;三是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企业、进商场活动,把价格政策法规送上门;四是结合市场检查工作进行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五是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适时召开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拟对南宁市网络文化行业协会及相关网吧经营者召开一次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

  4、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广场活动等形式,热情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耐心解答群众对价格政策法规和价格疑难问题的咨询,受理群众的价格举报。必要时,及时出动应急检查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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