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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省工信委牵头组织。负责全省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组织协调、规划部署、论证评估、绩效考核、风险评估、情况汇总等组织推动工作。

  2.法制审查组。由省法制办牵头组织。负责审核各部门自清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依据、流程、办理时限等的合法性。

  3.监察审计组。由省监察厅会同省审计厅牵头组织。负责对项目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等进行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

  4.招标采购组。由省工信委牵头组织。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5.技术支撑组。由省工信委会同省信息中心牵头组织。负责对项目建设方案起草、标书审查、技术标准拟定和项目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撑。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省发改委负责对经省工信委协调通过的项目立项审批;省财政厅负责将项目(通过省工信委协调并经省发改委立项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会同省工信委对运维资金的管理提出方案;省编办负责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予以审查确认;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配合各牵头单位和专项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

  (三)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必须以全省政务信息网为基础进行联网,严禁广域物理网分散重复建设;必须以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为依托,进行跨地区跨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必须充分利用省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已建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要逐步整合到省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上来。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凡是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的事项都要纳入全省统一电子监察平台进行监察。

  六、时间进度安排

  (一)省直政务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情况调查摸底--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二)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和领导机构组建--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名称、依据、流程等的清理、审核、确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编写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2011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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