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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工信委、省审计厅、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省信息中心

  (六)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汇集全省人口数据库、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库、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困难群体救助数据库、行政区划数据库、社会组织数据库、社区建设数据库、地方法规数据库、高级人才信息库、企业及产品数据库等各类数据库,形成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为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提供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交换服务。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技术支撑单位:省信息中心等

  (七)建设省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建设省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集中为省级政务部门提供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和快速恢复服务,有效应对网络攻击、病毒传播、自然灾害、操作失误等突发事件造成的计算机网络中断、软硬件设备的损毁、数据丢失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最短时间恢复省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责任单位:省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八)建设全省高清晰政务视频会议系统。

  建设一套高清晰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与原有省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同步运行、互为热备,提高全省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视频会议服务。省级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另建覆盖到县(区)的视频会议系统。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

  协办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技术支撑单位:省信息中心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是一项跨部门、跨地区的庞大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部署、政策制定等。各市、县(区)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特别是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具体承办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成立机构和细化工作方案的情况,要在2010年9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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