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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龙虎山和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龙虎山和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决定
(赣府字〔2010〕97号 2010年9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0年8月2日,我省龙虎山和龟峰风景名胜区在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八处世界自然遗产。龙虎山和龟峰风景名胜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对于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展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就,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龙虎山和龟峰风景名胜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全力推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力配合,鹰潭市、上饶市和龙虎山、龟峰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发奋努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申遗成功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个单位为“龙虎山和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为吴晓军等11名同志记一等功;为张国庆等46名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水平,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龙虎山和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名单

  一、龙虎山和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13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鹰潭市人民政府

  上饶市人民政府

  弋阳县人民政府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龟峰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省电力公司

  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

  省水利厅农水处

  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二、记一等功人员名单(11名)

  吴晓军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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