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围绕营造和衷共济、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从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组织、规范募捐市场的角度,研究如何进一步健全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以上选题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倡导民政系统踊跃提供论文。
二、指定研究课题
(一)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研究(厅计财处)。
(二)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厅民管处)。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研究(厅救灾处)。
(四)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省低保办)。
(五)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状况的调查(厅优抚处)。
(六)农村社区建设研究(基政处)。
以上课题每个安排研究经费5000元,由相关处室牵头负责,厅办公室参与,必要时可邀请省委政研室、省政府政研室、大专院校、有关市县民政局共同参与。调研成果以省民政厅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并争取在相关报刊杂志上发表。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1.研究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我省民政工作科学决策服务,为新起点上推进我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服务。
(1)观点明确,立论充足,深度分析,思想严谨,行文规范。
(2)研究成果在2009年前未公开发表。
(3)各处室和各市县民政局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立调查研究的具体选题和具体方向。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市州县民政局负责人每人须提交1篇以上调研文章。承担指定课题的处室要明确专人和时限要求,把课题研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创新内容来抓。
2.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1)择优在《湖北民政》上刊发。
(2)择优推荐给相关报刊杂志。
(3)择优推荐参加民政部举办的“民政论坛”。
(4)择优汇编《2009年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汇编》。
四、论文收集与评审
厅办公室将分两次征集。2009年8月30日前报送的论文将择优推荐给民政部举办的“民政论坛”。之后完成的论文,请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