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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关于选送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疗养治病的通知



  附件2:
  疗养治病对象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籍 贯

省    县(市、区)    乡 (镇、街办)      村

原部队

 

职 别

 

政治面貌

 

何时入伍

 

何时复员

退  伍

 

立过何等功

 

残疾等级

 

残疾

部位

 

是否带病回乡

 

在部队患

病时间

 

家庭主要成员

 

现需治疗的主要疾病(由医院医生填写或附诊断书)

 

 

 

 

 

            年  月  日(医院盖章)

县(市)民政局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州民政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荣军医院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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