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鄂民政发[2009]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宗旨,帮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省民政厅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福利彩票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对在读和新入学的孤儿大学生进行资助,对在读大学生中品学兼优并受到院(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进行励志奖励。资助和奖励申报时间从8月5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民政局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本通知,即资助办法和《申请表》电传至各县(市、区)民政局,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立即启动本地区宣传和报名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当地的申报工作,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使资助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市、州民政局要在申报期间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抓紧做好孤儿大学生的申请表发放、受理、审核、上报和资助条件把关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于8月15日前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的全部资料电传或快递至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过时不再接受申报。联系人:程荣,传真号码:027-88048045。
三、最终资助名单将由省民政厅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在媒体上公布。受助学生凭相应证件(新入学孤儿大学生需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在读学生需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还需持表彰证书原件)参加在武汉举办的资助大会,领取资助金。
附件: 1.福利彩票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公告
2.孤儿大学生福彩助学金申请表(新入学)
3.孤儿大学生福彩助学金申请表(在读)
4.孤儿大学生福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1:
福利彩票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公告
在大学生群体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群,尤其需要社会的关爱。他(她)们从小失去父母,成为孤儿,但他们面对苦难,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终于步入大学的殿堂。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宗旨,帮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省民政厅决定继续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具体资助办法和申报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