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辽委发[2010]1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辽宁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辽宁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国发[2009]30号),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
辽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拥有红山文化、辽金文化、前清文化、工业文化等众多独特文化资源,现有沈阳故宫、昭陵、福陵、永陵、九门口长城和五女山城等六处世界文化遗产,是我国拥有世界文化遗产较多的省份之一。辽宁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经济实力雄厚,产业体系完备。辽宁区位优势明显,是东北地区通往关内的交通要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辽宁是科技教育大省,科教综合实力突出。辽宁文化艺术门类齐全,话剧、歌剧、芭蕾、京剧、杂技、美术等在全国享有盛誉。这些都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设立辽宁中部城市群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辽宁日报与中部城市群报业战略合作,实现广播电视“三台合一”,运用“广电”模式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实施全省网吧连锁经营,建立报刊退出机制,打造一批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培育广联视通新媒体有限公司等一批直接面向市场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我省文化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日趋完善,行政管理效能明显提高,文化市场更加开放、多元和活跃,全省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艰巨,文化产业发展在规模、水平和效益等方面,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振兴文化产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