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移民局关于草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规划设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交委〔2010〕176号)
合川区重点投资项目协建办公室、草街航电枢纽工程北碚区协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铜梁县协助建设草街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草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站,各单项设计单位:
为规范草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规划设计变更程序,明确有关各方在实施阶段规划设计变更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就草街航电枢纽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实施阶段规划设计变更有关问题如下通知:
一、经交通部批准的重庆市嘉陵江航运开发草街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初步设计报告,经重庆市交委、重庆市移民局审查的重庆市嘉陵江草街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物指标复核调查报告,以及各设计单位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各类实施规划和设计文件是移民安置的重要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控制实施阶段的规划设计变更。
二、实施阶段的规划设计变更包括实物指标变更、规划变更和设计变更。
(一)实物指标变更
实物指标变更是指对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但在实物指标调查时出现的漏、错数据的更改。
(二)规划变更
规划变更是指实施过程中由于地质等工程建设条件出现未预料的重大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选址、工程总体布局、移民安置去向、安置方式、补偿标准等同原规划比较发生变化。
规划变更分为一般性规划变更、重大规划变更。
1.一般性规划变更是指涉及该项目局部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不超出该项目原概算的5%的规划变更。
2.重大规划变更是指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移民补偿标准、总体布局的调整或变更引起的变化超出该项目原概算的5%以上的规划变更。
(三)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在实施中因设计条件或施工条件变化,对批准的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的变更。
设计变更分为一般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