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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的通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的通报
(东政字〔2010〕124号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赢得了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近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0〕190号文件批复,同意自2010年1月1日起,东营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一倍,标准调整后可实现地方财政增收4.6亿元。新政策的实施,加大了税收对建设用地的调节力度,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鉴于市财政局在“三争”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财政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财政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做好“三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攻坚破难,抢抓机遇,奋力争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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