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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健全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秋实 西安市副市长
  召 集 人:王育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荆建民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刘晓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卫红星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军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段光明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
  李富琴 市人社局副巡视员
  郭秦林 新城区常务副区长
  左长民 碑林区常务副区长
  陈宝玉 莲湖区副区长
  朱选定 雁塔区副区长
  李继红 灞桥区副区长
  王 军 未央区副区长
  吕新海 阎良区副区长
  刘三民 临潼区常务副区长
  钱虎威 长安区常务副区长
  王 浩 蓝田县常务副县长
  弋运良 周至县常务副县长
  王聪林 户县常务副县长
  胡建超 高陵县常务副县长
  党建荣 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王 伟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俊青 曲江新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荆建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副巡视员李富琴担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定期通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情况;
  (二)研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中的有关政策性问题;
  (三)协调解决市级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指导区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五)协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
  三、工作制度
  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按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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