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正值我市雨季,给以山岳型景区为核心的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双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A级景区的监管,各景区要科学规划最大容量,制定分流预案。山岳型景区要完善安全防卫设施、警告警示牌以及救生救助设施设备,落实相关人员,严防因降雨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把防止因游客拥挤出现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参观游览高峰期分流预案,拓宽狭窄道路,增加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指示牌及危险部位警示设置,杜绝发生因危险警示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全市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旅游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
市气象和防汛部门要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气预报和防汛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山岳型景区的防汛安全管理,遇有可能产生危险状况的阴雨天气,应当及时发布信息。“十一”期间,要坚决执行遇到恶劣自然条件时,关闭山岳型景区的规定,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
市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极端自然灾害的监控和信息发布。
各区县政府及市旅游、文物、园林、宗教及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景区景点的管理和检查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非A级景区、非星级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做好社会安全工作
在做好旅游业内安全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社会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要成立假日旅游治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假日安全保卫方案,充分发挥110在旅游安全中的作用,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十一”期间,各区县、景点都会举办一些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容易造成人流集中、拥挤的情况,要充分估计各种大型活动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井然有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旅游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旅游单位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止食物中毒。市卫生局要在120急救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假日旅游紧急救援系统,建立健全市级、区县及旅游单位三级救援网络。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