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集中整治“双十乱”为契机,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目前,我市正在集中开展“双十乱”整治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西安市旅游景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中秋、“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方式,强力推进,形成声势,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明确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确保黄金周前旅游市场秩序取得明显突破和阶段性成果,“野导”、“黑导”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基本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现象,基本杜绝“黑车”和以宗教名义欺骗游客的现象,游客安全感明显增强,游客投诉明显下降,满意度大幅提升。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各区县、各部门还要对各种问题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积极探索并形成整治的长效措施。
二是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联合执法。要以整治野导、黑导现象为突破口,组织以旅游、公安部门为主的活动领导小组,针对重点区域,集中人力、集中时段,重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县也要针对本辖区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相应的机构,进行重点突破和整治。
三是集中开展整治周活动,营造声势。按照《西安市旅游景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各区县、各部门密切配合,在黄金周前,以集中开展“野导”、“黑导”专项整治、旅游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车辆经营秩序活动周等形式,集中开展市场检查,对违规现象严厉查处。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展开有效宣传,对各种违规现象形成高压态势。
四是各区县、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各区县政府作为本辖区旅游市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查处旅游沿线公路、旅游景区(点)周边无业人员拦截外地游客,进行导游讲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点)内外的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摊贩的经营行为,完善旅游景区(点)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质量,避免发生重大游客投诉和负面典型媒体曝光事件。
市旅游局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内部管理,重点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的黑社行为;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经营;查处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许可证和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清理旅行社虚假广告等。
市公安局要重点加强对黑导、野导的打击整治力度,对利用机动车辆拦截旅游车辆和为外地游客强行提供导游服务,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惩处。同时,加强景区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保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市工商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整治无照经营、围尾游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特别对重点旅游区域和接待旅游团队餐厅的固定购物摊点要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