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中秋节、“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9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和假日旅游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对中秋和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景区安全和假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秋、“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是实行长假制度的第11年,“十一”黄金周是我市历年来旅游接待的高峰期之一,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相距很近,届时将形成半个月的旅游高峰期,旅游接待任务繁重。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旅游景区安全和2010年中秋、“十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的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研究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基本规律,加强组织协调,杜绝松懈情绪,全面启动有关工作,确保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实现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从即日起,启动全市假日旅游联动机制,市旅游局要根据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相关要求,及早安排布署“十一”黄金周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定期发布旅游信息,及时收集、报送当日情况并牵头协调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启动假日旅游领导机构,调整、补充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处理好黄金周期间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相关事件。市旅游局负责总值班,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也要设立假日值班室并确定工作联系人,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假日旅游信息,受理旅游投诉,处理旅游供需矛盾。
二、认真做好游客的交通输送及组织安排工作
黄金周期间游客出游集中,由于资源不能以市场最大需求来配置,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交通部门要针对这些特点,及时成立假日旅游车辆调度中心,增加黄金周期间旅游车辆的运力储备,增开节日期间旅游专线特别是环山公路公交车的班次。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旅游专线的发车地点、班次、时间等信息对社会公布,方便游客出行。要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管理,特别是要做好火车站广场旅游公交车运力保障工作和市属收费站保障畅通工作。节日期间,要指派专人在火车站公交站点值班,维护秩序,搞好协调。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和引导,维护交通秩序,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方便游客出行的措施,保障道路通畅。要积极协调省高交支队做好高速公路收费站快速通行的工作,在通往景区的主要干道和易造成堵车的地段,假日期间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疏导,并及早制定应急疏导方案,提高通行能力。必要时在主要旅游景区(点)外要设立执勤岗,维护交通秩序和疏导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