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为做好今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教育部要求,今年数据的采集和上报一律采用V2.10a001版(从http://www.shxj.cn/cp/softdownlogin.html下载)。新版对V2.09a001版的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作了增删与修改,请注意必须按新版本进行采集和填报。
二、各院校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保证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数据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如确有变动,请在平台内表11中进行补充说明。
三、各院校在对平台数据核实无误后,请打印表10“状态数据汇总”和表11“补充说明”,经院(校)长签字后,以正式公文上报,并附平台数据光盘(1张)和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1份)。
四、各校要高度重视平台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本着独立、原始、及时、公开的原则,在总结前两年数据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和有关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平台数据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五、为确保今年平台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拟于9月17日举办“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操作人员培训班”,培训班委托山西工商职业学院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平台数据报送时间:10月18-20日,各校具体报送时间详见2010年高职院校数据平台报送日程安排(附件)
报送地点: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十层1008)
联系人:武建京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附件:2010年高职院校数据平台报送日程安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