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的通知

  三、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职体育教师。
  四、活动内容
  本届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设体育优质课评比和“三个一”(一份教案、一份教学设计说明、一份听评课报告)教学评比两项评比活动。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由各市、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当地的体育教学评优活动。第二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5日),在宜昌市举行湖北省第八届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第一阶段组织开展本地体育教学评优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总结材料,应在省级评优活动前分别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省教学研究室,以便省掌握各地的工作情况,提供相关的评审依据。
  六、参评要求
  (一)优质课的评比。以《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并选自一个模块(单元)教学计划中的一节课,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不限,以一节完整的体育课进行现场评审。作课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基层学校的地域环境、教学对象、场地设备条件等因素,鼓励作课教师自带自制体育小器材和教学用具。
  (二)“三个一”教学评比。以《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评教师根据所任教年级,从一个模块(单元)教学计划中选取一节课,设计一份教案、一份教学设计说明。在省级评优活动期间,根据听课情况,撰写一份一节课的听评课报告。教学评比将根据以上三个书面教学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教师的成绩。
  七、名额分配
  (一)本次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以市、州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加。各代表队由领队2人(体卫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体育教研员各1人),指导教师2人(中、小学各1人),优质课参评教师6人(按1、3、5、7、9、11年级或2、4、6、8、10、12年级各1人选派教师),“三个一”参评教师12人(按1至12年级各1名教师选派),共22人组成。
  (二)为了提高农村学校的体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能力,各代表队参加优质课评选的教师中,中学和小学应各有1名乡镇及以下的农村学校的体育教师(含兼职体育教师)参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