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改革发展调研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教育改革发展调研计划的通知
(鄂教政法[2010]3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经各地各单位申报、省教育厅遴选汇总,现将2010年教育改革发展调研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当前,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对教育公平的新形势,落实 “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基层群众和学校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不断创新教育改革发展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要明确调研工作主题,按照已经确定的调研题目,围绕贯彻落实教育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组织调查研究。要切实改进调研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向师生员工、向人民群众了解实情、听取意见、征询对策。要创新调研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调研与典型调研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相结合,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三、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调查研究工作要认真落实“项目化、课题化、品牌化”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要将调研工作项目化,以具体工作项目为依托,将开展调查研究与推进具体工作项目相结合,以具体工作项目的实施来支撑、充实调研成果,以调查研究的最新成果来指导、推进具体工作项目。要将调研工作课题化,围绕着确定的调研计划,坚持课题立项,行政主持,专家参与,集思广益,深入组织调查研究。要将调研工作品牌化,将调查研究与申报地方教育创新奖相结合,与总结宣传本地本单位先进经验相结合,努力通过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成果,打造地方教育品牌,扩大教育工作影响,努力提高教育工作水平。

  四、确保完成2010年调研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调研题目的第一承担人。要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启动,尽快完成。凡列入2010年调研计划的调研课题,均应在11月底之前完成,并提交调研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单位承担的调研课题进行跟踪了解和定期督办,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承担调研题目进展情况。年底,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各地各单位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评比,对优秀调研成果将通报表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