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朝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开展社区教育工作随访督导检查的通知
(京督导[2010]51号)
朝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和北京市第六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你区社区教育工作开展随访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为依据,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以督政为主,以定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为主,采用自我评价与督导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社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建设学习型城市。
二、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规划
区人民政府是否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本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本区“十一五”社区建设规划和“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
(二)管理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制定出台了有关社区教育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计划,是否建立起区、街(乡镇)两级社区教育统筹领导机构和较为完善的社区教育管理制度。
(三)运行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起以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社区内中小学校、市民学校、村成人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三级社区教育培训机构是否面向广大社区居民有效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是否积极开展了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
(四)保障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体制,是否积极整合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不断充实社区教育场地与设施,是否建立起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教育教师队伍。
(五)成效与特色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社区教育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工作创新和突出特色。
(六)经验与问题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社区教育工作方面所取得的基本经验以及本区社区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