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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除作业本费、伙食费,初中毕业年级升体检费、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学籍IC卡补卡费外,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附件2:
  高等学校代收费项目目录

代收费项目

代收费范围

代收费标准

备注

教科书费

统一购买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科书。

按教科书定价收取。

如有节余及折扣,应及时退还学生。

新生入学体检费

根据市卫生局规定的体检项目,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

按照不高于《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军训服装、伙食费

按高校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可统一为学生代购军训服装,安排伙食。

按实际支出收取。

 

专业服装

公安、司法、医学院校相关专业需统一专业服装的,学校可代购。

按实际支出收取。

 

超定额用电、热水费

具备分室计量条件的学校可在不低于每生每月8度的用电定额基础上,自行制定学生用电定额,对超额部分可代收电费。对超定额热水(开水、洗澡水)适当收取费用。

超额用电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电费标准收取,超额用热水暂由学校按成本补偿和不营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高校可本着够用和节约的原则,在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用热水定额(开水、洗澡水)。校内、校外学生公寓均按本规定执行。

补办证卡工本费

学校用于管理向学生发放的学生证、借书证等管理用卡,因丢失、人为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时,学校可向申请人收取证卡工本费。

按工本费收取。

首次发卡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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