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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先进县市和“四个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的决定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先进县市和“四个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的决定
(鄂教财[2010]2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2009年,我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生为本,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工作宗旨,一手抓学校后勤设施的建设与配套,一手抓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学生在校“环境好、学习好、生活好、品德好和身体好”的“五好”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全省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意见》(鄂教财[2006]25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意见》(鄂教财〔2009〕2号)和《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教财〔2009〕3号)文件精神,经市州推荐、省教育厅综合评定,决定授予武汉市东西湖区等10个县(市、区)为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先进县市, 荆州市荆州区川店中学等14所学校为“四个创建”活动先进学校(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先进县市名单

  2、湖北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四个创建”先进学校名单。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湖北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先进县市名单

  1、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襄樊市襄阳区教育局;
  3、松滋市教育局;
  4、当阳市教育局;
  5、丹江口市教育局;
  6、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
  7、麻城市教育局;
  8、崇阳市教育局;
  9、广水市教育局;
  10、来凤县教育局。

  附件2:
湖北省中小学后勤保障工作“四个创建”先进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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