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学校建设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意见比较突出。如一些地区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一些校舍质量和安全不达标,选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地区只注意教学行政用房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个别学校体量过大,在校生规模超标,大班额问题突出;一些地区校舍资源空余、空闲或者被违法占用。这些问题都要靠完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机制逐步加以解决。
五、“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各地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十二五”期间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编制、实施、调整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编制教育规划地图,建设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信息系统。
要做好“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与正在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总体要求。一是坚持优先发展。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成为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抓手,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基本建设的投入,实现从“有学校上”到“上好学校”的转变。二是坚持育人为本。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坚持教育本位,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营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园环境。三是坚持尊重科学。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促进学校科学布局,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规范,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建设规律。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办学资源,因地制宜,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五是坚持统筹衔接。综合考虑城镇化布局、产业发展及人口分布等因素,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有效衔接。
六、科学规划学校的区域和城乡布局
(一)学校布局规划的总体原则。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是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学校布局规划的原则是:一是落实教育发展目标。各地要将“十二五”教育发展的目标,具体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上。二是推动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在发展中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着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学校布局规划的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的机制,努力解决学校布局规划与人民群众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城镇化建设相脱节的问题。四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结合城乡发展的趋势,兼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城乡学校进行统一规划,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五是实行分类管理。在对现有办学资源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学校按照保留、新建、改扩建(含维修加固)、撤并和临用进行分类,有序安排学校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