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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期间学校基建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期间学校基建规划的通知
(甘教发〔2010〕55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据统计分析测算,近年来,我省小学阶段学生约以每年4.66%的速度递减,初中阶段学生以每年2.3%的速度递减;到2015年,小学在校生将减少到171万人,初中在校生将减少到122万人。但教育观念陈旧、办学模式落后,严重制约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分散办学、规模小、成本高、质量差、效益低、城乡差别大的状况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已经成为我省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需求。为此,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加快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期间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四个集中”的原则,加快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

  要加快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大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的制定要与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正在制订的“十二五”期间全省和地方教育、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要着眼未来,富有前瞻性。要科学坚持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四个集中”原则,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编制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要紧密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实际,促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在编制“十二五”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时,要遵循的具体要求是:要按照到2015年每县城区重点建设1-3所寄宿制高中、1-2所职业学校、每个乡镇所在地重点建设1所寄宿制初中(中学寄宿率达到85%);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2所寄宿制小学(寄宿率达到50%)的目标,加大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

  二、做好正在实施的教育基建项目和“十二五”期间准备实施的各类教育基建工程的衔接工作,确保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是教育基建工程的前提条件,教育基建工程是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实现的有力支撑。正在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基建工程和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准备实施的教育基建工程正是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有效切入点,要将教育基建工程与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资源的集中优势,使工程实施的效益最大化。以教育工程实施推进布局调整步伐,最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教育布局结构的优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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