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鄞州区章水镇2010年度赤水村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甬土资整〔2010〕38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鄞州区章水镇2010年度赤水村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请示》(鄞土资〔2010〕76号)悉。现批复如下:
经审查,我局认为鄞州区章水镇2010年度赤水村土地开发项目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该项目开发造地总面积13.7162公顷,规划新增耕地面积11.8412公顷。项目实施后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因此,同意对鄞州区章水镇2010年度赤水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