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828号)
永嘉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农经〔2010〕2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并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任务为排洪除涝。建设鹅浦、中塘~下塘排洪工程,总长8810m,其中开挖隧洞5772m,明渠2289m,暗渠550m(含新建倒虹吸)。新建节制闸3座,排水闸2座,隧洞进口闸2座,排涝泵站2座(排涝流量20m3/s),修建堤防和护岸3851m。
上塘镇区按20年一遇控制水位,鹅浦溪控制水位7.0m,中塘溪、下塘溪控制水位6.5m。鹅浦排洪工程自横溪村上游建鹅浦溪节制闸拦蓄洪水,抬高排洪水头,经横溪隧洞分洪入楠溪江,最大设计分洪流量340m3/s。中塘~下塘排洪工程线路采用乌岩山方案,于中塘乌岩山西侧建中塘节制闸拦蓄洪水,抬高分洪水位,经乌岩山隧洞及乌岩山倒虹吸至下塘溪,建下塘节制闸拦蓄洪水,经下塘隧洞分洪入楠溪江的线路方案,设计最大分洪流量332m3/s。排洪隧洞采用无压流方式。中塘排涝泵站规模为3台×5.0m3/s,下塘排涝泵站规模为2台×2.5m3/s。
工程永久占地126.6亩(其中耕地67.69亩),临时用地616亩(均为耕地)。工程共拆迁各类房屋面积2182.6m2。
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防洪(潮)标准20年一遇,校核防洪(潮)标准50年一遇。
总工期为36个月,进一步优化施工进度安排。
二、按照2010年二季度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65469万元。所需资金除按照“强塘”政策安排省级补助外,其余由永嘉县财政承担。
三、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管理所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法人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节能、环保、安全和卫生措施;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切实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要进一步细化优化和落实工程调度运行原则,落实工程运行管理费和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