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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局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局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9〕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贸易局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

  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与居住环境相协调的社区商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服务、保增长,提升城市商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苏州商贸在加快推进发展的进程中,坚持商业繁荣繁华与便民利民并举,逐步形成了一批形态协调、业态齐全、功能完备、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社区商业。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搞活流通、应对挑战,现就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社区商业规划引导。各地商贸主管部门要对本地的社区商业状况及居民消费需求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区域商业的总量规模、形态布局、业态配置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档案。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对照《苏州市社区商业建设标准(试行)》和《关于促进苏州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和落实社区商业发展规划,指导街道(镇)合理确定区域社区商业的功能定位、业态结构、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引导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商业建设、发展方案或规划,全面推进社区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和商业街区等各类社区商业建设。要在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形成商业布局较合理、服务功能较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二、加快社区商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社区商业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城市建设和居住区开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社区商业网点结构调整和设施建设。在老社区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商业网点设施,以及社区内闲置的办公用房、厂房、库房等,不断调整和优化社区商业业态。尤其要利用老社区的综合改造,重点调整和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必备性业态,丰富和完善社区商业的综合服务功能。在新建社区要预留足够的网点设施,合理配置各种业态和业种,不断提高社区商业的档次和水平。在人口密集度较高的居住社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规划建设组团式布局方式的社区商业中心,实现商住分离,提升社区商业规模和能级,增强社区商业的辐射面,更好地满足和方便居民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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