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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合理规划风格、材质、大小和设置位置等相对统一的店招店牌,在样式、色彩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控制户外广告数量,统一规划空调外机设置挑板(栏)。无多层设置店招、一店多招和擅自设置广告、店招等现象。设置具有苏州文化特色的街头雕塑和具有实用功能的设施小品,与苏州建筑风格、历史文化背景、商品文化元素等相适应,具有良好的市场氛围,体现特色街区的文化和风貌。

  (七)举办多种形式的街区商业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在各种节庆活动期间,开展阶段性的街区风采展示活动,集聚人气,促进繁荣,提高街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建立和完善街区旅游服务设施,建立商旅互动的商业运作机制,探索街区与旅行社的合作模式,鼓励和扩大旅游消费。

  (九)按照年初各市、区制定的商业特色街区提升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提升改造进度应达到计划要求。

  (十)建立街区日常管理、基本情况、建设进度、活动开展、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基本台帐,及时掌握街区发展动态,加强信息管理和报送。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本市、区商贸主管部门,各商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苏州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并注明各种资料份数。

  2.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A4规格《苏州商业特色街区命名申报表》、《商业街区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4.申报单位及商业街(内容见附件三)的A4规格详细文字简介一式两份,另附电子文档。

  5.申报单位的多角度现场全景、景观小品、代表店面、优秀店招、名人题字等彩色照片(统一为6英寸规格)。

  6.申报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运营规范文本。

  7.商业街对周边商圈及城市、区域经济影响力(参考近2年有关媒体报道)。

  8.商业街营业额及税收情况(参考近2年商业街主管机构及税务部门资料)。

  9.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以A4规格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封面注明申报单位、申报商业街区的准确名称及申报推荐单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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