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积极开拓对外文化贸易。全面落实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6〕88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我市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扶持具有中国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展览、出版物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12.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升级。抢抓2010年上海世博会带来的机遇,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服务贸易的促进政策,推动软件、旅游、物流、文化、金融、会展等国际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和持续发展,打造服务贸易品牌。
(四)加快推进出口名牌建设,培育一批出口自主名牌产品。
13.加大出口名牌培育力度,构建全方位的出口名牌培育机制。完善外贸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五年规划,使其更规范、更科学。重点推动外向依存度较高的轻纺、家电、五金工具等行业的发展,加快培育自有出口品牌和知识产权。把创出口名牌与争创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高新技术企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联动发展。全面开展国家商务部、江苏省和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2009年力争获得江苏省出口名牌的企业达到26个。
14.大力培育区域出口名牌。培育外向依存度较高的特色产业板块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性出口名牌。支持和培育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盛泽织造”和“绸都染整”两个集体商标,进一步提升绸都盛泽的品牌效应。发挥地区和产业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整体品位。
(五)强化出口基地建设,努力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15.加快推进出口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和完善出口基地建设的工作意见,努力培育出口基地,积极申报,争取有更多的出口基地得到国家和省的确认。2009年力争1~2家出口基地获得省级确认。
16.完善基地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对已获省级确认的机电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出口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轻纺产品出口基地等7个基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建立协调机制。鼓励基地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重点试验室、项目孵化器等,鼓励企业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争取国家认可。
17.加快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国家级技术中心在技术、检测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拓展其功能,加快将其建设成为基地提供技术、研发和信息等服务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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