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外贸出口推进计划的通知
(苏府〔2009〕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外贸出口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九日
苏州市外贸出口推进计划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的背景下,2009年我市外贸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为提高出口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对外贸易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现制订如下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调整变化,立足当前保增长、促发展,着力长远提质量、抓转型,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出口信用保险等综合性调控手段,千方百计扩大产品出口,想方设法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二、总体目标
2009年度全市对外贸易出口总体目标是:力争进出口额和出口额同比增长5%,分别达到2400亿美元和1383亿美元。到2010年力争实现8%的增长目标,进出口额和出口额分别达到2592亿美元和1494亿美元。
三、推进计划
(一)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出口,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
1.抓大扶强,发挥骨干企业出口的支撑带动作用。抓好大商品、大市场、出口大户三大重点,抓住一般贸易年出口5亿美元以上的7个大类商品、年出口5亿美元以上的16个国家和地区市场、80个内外资出口重点企业;同时,重点培育一批出口骨干企业,注重引进一部分内资地标型企业,加快推动内外资本融合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带动一般贸易发展。加快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本土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比重,逐步扩大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推动一般贸易快速发展。
3.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的一般贸易出口。积极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加快传统机电行业和轻纺业的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加快开发传统出口领域的新产品、新材料。2009年力争一般贸易出口占比增长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