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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为1家
2012年达到1或2家
2015年达到2家以上
15
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为4家
2009年达到4家
2010年达到5家
2011年达到6家
2012年达到7家
2013年达到8家
2014年达到9家
2015年达到10家以上
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16
园区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25吨 标准煤
2008年为0.35
到2012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为 0.3吨标准煤,到2015年降低为 0.25吨标准煤
17
集聚各类研发机构400家
2008年为130家
2009年达到160家
2010年达到190家
2011年达到220家
2012年达到250家
2013年达到300家
2014年达到350家
2015年达到4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