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苏府〔2009〕9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积极申报和建立完善国家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2005年至今,我市已有24个项目列入第一、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9个项目列入第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4个项目进入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推荐名单,60个项目列入第一、二、三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4个项目列入各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的建立,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进行。
今年,我市在做好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了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名单公示、评审委员会复议和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34个项目为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详见附件1),9个项目为第一、二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扩展项目(详见附件2)。现予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力度,全面落实保护措施,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更多成果。
附件:1.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第一、二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扩展项目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1:
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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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文学
| 陆瑞英民间故事
| 常熟市古里镇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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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谢方樽传说
| 常熟市辛庄镇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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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珍珠塔的传说
| 吴江市同里镇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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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篇叙事诗歌《五姑娘》
| 吴江市汾湖镇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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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传统音乐
| 渔民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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