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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省服务业委员会、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进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三、提高金融服务意识,保证补贴及时兑付

  各县及乡镇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服务观念,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及时划拨补贴资金,按时办理补贴资金清算及兑付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和完善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中,确保涉农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大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信贷支持,采取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信贷资金需要。要建立“家电下乡”贷款绿色通道,设立“家电下乡”信贷服务窗口,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借助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购买家电及补贴申报流程、简化程序后的补贴兑付方式等,让每个乡镇、村组和农户,都能了解政策、明白政策、享受政策。

  五、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家电下乡工作机制,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商务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监督及管理工作,协调货源配送,保证市场供应;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完善补贴兑付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证资金安全;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拨付情况,保证补贴资金的及时划拨和兑付,促进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辽宁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委托书

委托人资料

购买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户口簿号码

 

户主姓名

 

户主与购买人关系

 

储蓄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产品价格及补贴金额

产品价格:    元

补贴金额:        元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被委托人资料

销售网点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销售网点法人或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委托人声明:本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已从被委托人处领取到补贴资金,现委托被委托人代理本人到财政部门办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领取手续,本人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真实有效。     

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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