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确认第一批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确认第一批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医〔2010〕115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加强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管理,规范妇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冀卫医〔2009〕153号),我厅组织专家按照卫生部《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对全省申报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31所三级医院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初审合格的首批13所三级医院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实地考察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10所医疗机构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凡通过能力评价,经批准同意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监管,严禁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省卫生厅将对批准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能力评价,对达不到《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将取消其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资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