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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0年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招聘项目由张家口、沧州、邯郸市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并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县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受聘医师的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每季度向市卫生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医师到位及工作情况。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接收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要关心受聘医师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定期与招聘职业医师联系制度,深入了解上岗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

  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导和评估,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各地在项目执行中期和末期应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工作。

  附件2:
  河北省国家级贫困县无执业医师乡镇
  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分配招聘执业医师名额

张家口

10

沧州

10

邯郸

10

 

 

 

 

 

 

 

 

 

 

 

 

 

 

 

 

合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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