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同政发【2010】193号)
根据省政府决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9分,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