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关于申报2010年广东省劳动用工守法优秀企业的通知
(粤劳学〔2010〕023号)
各用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府[2010]93号《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省“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我省劳动用工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用工企业增强劳动法律法规意识,营造诚信良好用工环境。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和南方都市报联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守法优秀企业评选活动。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为协办单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在广东省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权威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工企业和相关组织均可参加。
二、申报条件:
1.守法经营。严格遵守《
公司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照章纳税,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等。
2.关爱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持续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环境等。
3.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等。
4.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供智力支撑和思想保障。
5.职业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6.公益慈善。创造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失地及残障等人员就业;力所能及地帮助公益设施建设、参与社区公活动等,造福社会。
三、申报程序:
由企业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协会推荐,或企业自行申报。在www.12333.org和www.sz-fesco.com网站了解《广东省劳动用工守法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粤府[2010]93号《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类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下载《申报表》。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表》传真、快递或电邮至lijr@sz-fesco.com,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00室李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