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十佳校长”,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十佳校长”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由省教育基金会给予表彰奖励。获此称号的中小学校长,原则上直接纳入“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培养对象。
五、推荐名额
参考各地专任教师总数及学校分布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见附表一)。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榜样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此项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校长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
4、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同等条件下特校、职校、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校长优先。
七、推荐材料和上报时间
1、评选、推荐材料:
湖北省“十佳校长”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表二)、事迹材料一式十份(4000字左右,同时报电子版)。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事迹材料是用于投票和公示的依据,既不要突破字数限制,也不能抽象空洞。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大标题用小2号黑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
2、音像资料。被推荐者应提供8-10分钟由本人口述的陈述资料(VCD光盘),主要阐释申报理由、教育管理理念和教学思想以及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和案例。
3、请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和音像资料上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田明华
联系电话:(027)87328065
E-MAIL:minhua1352@163.com
附表:1、湖北省2010年“十佳校长”候选人推荐名额
2、湖北省20 年“十佳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附表1:
湖北省2010年“十佳校长”候选人
推荐名额
单 位
| 推荐控制数(人)
| 备 注
|
武汉市
| 2
|
|
黄石市
| 1
|
|
十堰市
| 1
|
|
宜昌市
| 1
|
|
襄樊市
| 2
|
|
鄂州市
| 1
|
|
荆门市
| 1
|
|
孝感市
| 1
|
|
荆州市
| 1
|
|
黄冈市
| 2
|
|
咸宁市
| 2
|
|
恩施州
| 1
|
|
随州市
| 1
|
|
仙桃市
| 1
|
|
潜江市
| 1
|
|
天门市
| 1
|
|
神农架林区
| 1
|
|
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 1
|
|
合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