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类指导,加强督办。有关单位要针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不同、工作重点不同、项目特点不同等情况,做好分类指导,规范工程管理,优化施工环境,强化组织调度,确保整体推进。省厅继续实施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厅领导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具体负责1~2个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带头深入工程一线,定期进行调研督办,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廉政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继续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定期调度制、挂职调研督导制,抽调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分别组成保招商引资督导组、保开工项目督导组、保通车项目督导组,深入各市州、各项目、工程一线现场,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各市州交通局(委)要依照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高速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充分运用省政府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创造良好的施工建设环境,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提前交叉推进项目工可、设计、土地、环保批复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并顺利建设。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项目公司)要紧扣目标,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科学调度,现场办公,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制约工程进展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相应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层层细化施工组织方案,进一步加大挖潜增效力度,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人。要组织专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稳步推进。
(五)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在开展劳动竞赛中,要注重培树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 “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刚毅突击队”的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培养和选树在竞赛中涌现出来的新典型,运用新老典型的先进效应来产生新的群体效应,从而推动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湖北交通报》、《湖北交通网》要及时开辟专版,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省厅设立竞赛“攻坚保通车优胜奖”、“攻坚保开工优胜奖”、“攻坚保环境优胜奖”、“攻坚保质量优胜奖”、“攻坚保安全优胜奖”等奖项,对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项目公司)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施工、监理、协调等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将“大战四季度,攻坚保目标”劳动竞赛的成果与“诚信杯”竞赛评比结合起来,与施工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并按照有关规定,与招投标奖惩结合起来,以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建设者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竞赛活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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