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栖霞区靖安(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2010〕222号)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靖安家园一期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栖霞区靖安(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2602.8㎡。其中住宅、门面房、小商店面积为110921.23㎡。
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490.41㎡,社区用房面积为2452.06㎡,消防水箱房面积为12.4㎡,地下建筑面积为8726.7㎡。
二、栖霞区靖安(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255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自行确定。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实施明码标价。
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