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栖霞区燕子矶吉祥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2010〕219号)
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栖霞区燕子矶吉祥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申报报告”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栖霞区燕子矶吉祥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7219.49㎡。其中住宅面积为155301.13㎡,商业并联店面积为1946.81㎡。
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841.44㎡,社区配套用房面积为7407.08㎡,幼儿园面积为2224.01㎡,地下建筑面积为19499.02㎡。
二、栖霞区燕子矶吉祥村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425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自行确定。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实施明码标价。
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