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朱家场C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2010〕204号)
南京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经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同意,上报我局的“翠岭银河C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报告”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朱家场(C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5827.9㎡。其中住宅面积为46851.3 ㎡、门面房、小商店面积为4945.8㎡。
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配建停车场、人防建筑及其他辅助设施面积为21610.3㎡,幼儿园面积为2420.5㎡。
二、朱家场(C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为423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自行确定。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实施明码标价。
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