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教厅〔2010〕132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新闻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教育、新闻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环境,在各单位、各市州推荐的基础上,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授予新华社甘肃分社总编室等41个单位2008-2009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一面;授予王艳明等68名同志第二届“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者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勤奋工作,与时俱进,为提高我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而共同努力。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努力,再创佳绩,为推动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2009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2008-2009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1个)
新华社甘肃分社总编室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采访部
光明日报甘肃记者站
中国教育报甘肃记者站
中国教育电视台甘肃记者站
甘肃日报文教部
甘肃广电总台广播新闻中心
甘肃广电总台电视新闻中心
甘肃教育社
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
甘肃经济日报
兰州大学新闻中心
西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
西北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兰州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兰州市电化教育中心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