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鄂教办[2010]22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7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对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颁布实施。7月15日,国务委员刘延东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座谈会,就学习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李鸿忠省长代表我省作了《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发言,全国共有六个省市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要求全国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现将《通知》转发各地、各学校,并就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狠抓落实。各地、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做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汇报、传达和落实工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抓紧制定本地、本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三要改革创新。我省将承担3项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公益性有效途径”。各地、各学校要以此为重点,同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一批本地、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项目,有序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