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精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
1.建设一批中小学德育精品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在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提高德育课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德育课“精彩一课”和优质教案、课件评选,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2.开展班主任争先创优活动。从2010年开始,每年评选10名“湖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各地要开展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活动,树立班主任工作典型,推广班主任工作经验,形成争当班主任、当好班主任的氛围,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建设一批校园文化先进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创建“书香校园”、“和谐校园”,制定校训、校旗、校歌,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先进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努力在中小学形成使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育人环境,形成教师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形成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
4.建设好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全面完成国家扶持我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任务。推进项目空白县(市、区)开展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依托基础设施好的乡镇中心校或其他社会资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一批乡村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城市人口居住集中的社区建立一批青少年活动之家,为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改革办学模式,采取“联校走教”等形式,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配齐学科教师,促进师资均衡。中小学课程开齐率、课时开足率要达到100%。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逐校(点)课程、课时情况公告制度。
6.开展校本课程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全省中小学广泛开展校本课程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总结校本课程建设经验,提高校本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努力为学生个性发展打下坚实的课程基础。
7.深入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推动教学资源建设,加大教育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开展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教师教育能力培训,组织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