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教政法[2010]5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
鄂政发[2010]16号文件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当前关键在于抓好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将思路战略方案化、方案谋划项目化、项目实施具体化。全面推进“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行动计划”为载体,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此为抓手统筹协调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各项工程,以此为主线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把推进“行动计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各种资源配置吸引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调动到均衡发展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行动计划”包括“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4项工程,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2项机制。为推进工作落实,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0]9号)。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2010年是“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的关键一年,各市、州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尽快报教育厅。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和推进实施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2009年已经启动这项工作的县(市、区)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方案,并将方案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进一步改革创新,及时总结“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
为鼓励改革创新,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10年教育改革发展调研计划》。今年,省教育厅将总结一批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创新一批模式,推出一批成果,并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的工作经验。各地要按照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在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各地在推进“行动计划”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省教育厅。